生态环境规划设计所(以下简称生态所)是生态市政院从事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规划研究和设计咨询的专业技术部门。现有专业技术人员28名,其中正高级工程师1名,高级工程师6名;博士2人,硕士23人。生态所在城市生态规划、国土空间“双评价”、水环境治理、海绵城市、城市内涝风险评估和治理、城市节水、城市更新等领域的规划和设计咨询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先后承担了200余项生态环境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的规划设计和咨询工作,项目地涉及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四川、江苏、福建、江西、湖北、山西、云南、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陕西、湖南、广东、新疆、内蒙古等20个省市自治区60多个城市。
在城市生态规划领域,生态所主持和参与了西安、郑州、石家庄、武汉等10多个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双评价”、生态体系以及市政基础设施规划项目;在海绵城市和内涝治理领域,先后承担了石家庄、昆山、泸州、苏州等10多个规划和系统方案制定,助力泸州、信阳、昆山、漳州、大庆等城市成功申报争取国家海绵示范城市并承担伴随式全过程技术服务;在水环境治理领域,助力信阳、辽源、漳州、周口等城市成功争取黑臭水体治理国家示范城市并承担全过程技术咨询工作;此外,承担武汉市黄孝河机场河、厦门市筼筜湖、集美区杏林湾、钟祥市汉江流域等一大批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项目。
生态所积极承担行业服务、科研攻关和标准规范制定任务。在为行业服务方面,常年参加住建部全国黑臭水体专项行动、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评估、全国城市内涝治理技术指导等工作。在科研攻关方面,主持和参与“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3项、住建部课题2项;牵头负责《合流制溢流控制技术规程》《城镇内涝治理系统规划设计技术规程》等标准规范编制,参与《海绵城市建设规划与设计标准》等20余项标准指南编制。技术团队获省级及以上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等各类奖项40余项,参与编撰多部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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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洋生态市政院副院长,生态环境规划设计所所长
高级工程师,清华大学环境系,工学硕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城乡市政基础设施、海绵城市、内涝防治、水环境治理、城市水系统等。主持和参与城市规划设计、技术咨询、科研课题、公益服务等50余项,先后获得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各省市规划设计奖等10余次,公开发表论文10余篇。近年来主要代表项目包括:石家庄排水防涝综合规划;石家庄市、包头市、信阳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南宁市石门森林公园海绵化改造;武汉黄孝河机场河水环境治理系统方案及实施阶段技术咨询;厦门市筼筜湖、集美区“三溪一库”水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方案等。负责和参加“十四五”国家重大研发计划课题《城市蓝绿灰设施协同防涝与优化管控技术研究及应用》《城镇建成区多源污染控制方法及三水对城镇溢流的响应》等多项课题和专题研究任务,负责推进《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方案编制技术标准》《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技术导则》等标准编制工作,参与《海绵城市建设规划与设计标准》《海绵城市系统方案编制技术导则》《海绵城市绿地建设管理标准》《雄安新区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标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手册》等多个国家标准规范的编制任务。 -
栗玉鸿副所长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工程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黑臭水体整治、城市绿色基础设施等。参与编制《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排水防涝系统化方案技术标准》《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与设计标准》《城镇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标准》《合流制排水系统溢流污染控制技术导则》《城市不透水面数据获取技术规定/规程》《雄安新区海绵城市技术导则》《建设工程项目海绵城市专项设计规程》《建设工程海绵城市源头控制设施设计规程》等标准文件。全过程承担了武汉、辽源、泸州、南宁等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的申报、现场技术服务、评估与审查等工作。组织编写了武汉市海绵城市试点区系统方案,并跟踪落实,有效改善了试点区内涝和水体黑臭情况。开展了《美丽福建宜居环境建设总体规划》《十堰市厂网一体化实施方案研究》《杭州市绿色基础研究》《日本水系统研究》《筼筜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流域规划》等大量创新研究工作。获得全国及省级规划设计奖20余项、测绘行业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发明专利1项,发表论文20余篇。 -
刘明喆主任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系,研究方向为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规划、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综合防灾规划与海绵城市、内涝系统化治理。作为访问学者在美国UCLA交流访问一年,先后参与并完成各类规划设计48项,课题研究2项,规划专题研究3项,获奖项目4项,涵盖市政工程专项规划、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资源环境承载力与国土空间适宜性研究、水资源综合利用研究,以及战略、总规、控规和修详等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规划。在海绵城市、资源与环境承载力分析、内涝系统化治理、水系统规划、能源利用、环境保护、环卫工程、综合防灾、地下空间利用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获得全国和各省优秀规划设计奖7次。 -
周 霞主任工程师
副研究员,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生态保护修复、流域综合治理、市政基础设施、海绵城市、水环境治理等。参与编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试行)》《雄安新区绿色城区规划设计标准》《县域国土空间生态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导则》等标准指南。近年来主持和参与的主要项目包括:西安市农业与生态空间及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指引、秦岭西安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天津港世界一流绿色港口指标体系、光明区生态环境保护体系规划、环梁子湖周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百里沁河生态经济带先行区总体实施方案、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实施中期评估、郑州大都市区空间规划以及四川省、西安市、攀枝花市国土空间双评价和生态市政规划等。多次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参编专5部、发表论文10余篇。